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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正高职称教师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 2015-12-08 浏览次数: 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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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最新通知和《南京邮电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退及聘用办法(2014年12月修订)》(校人发〔2014〕31号)(附件一)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申请延长退休年龄工作。 一、申报对象 已达退休年龄或2016年达退休年龄,确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工作量饱满的教学、科研一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附件二,根据存档要求,请用A4纸张打印)并亲笔签名。 (二)至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经职能部门审核过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延聘二级单位研究,延聘二级单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意见,党政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12月11日中午11点前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纸质版材料一份送至人事处人事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5室),电子版发至rsk@njupt.edu.cn。   联系电话:85866291 
                                                                 人事处 201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