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先进工作者和2013-2014年度校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4年全校教职员工在学校党委的带领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完成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年度校先进工作者和2013-2014年度校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2014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不含校领导及中干)中评选先进工作者。

(二) 在经学校批准设立(或报备案)的二级教学单位的三级教学组织、实验中心或研究机构、学院(部)办公室、分团委,以及其他二级单位的三级机构(见校人发相关文件)或未设三级机构的二级机构中评选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附件1)。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附件2)。

三、评选要求

(一)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组织推荐,最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产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评选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把评选先进的工作作为弘扬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高尚品德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动力。

(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选要经过充分酝酿,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和团结奋进的集体评选出来。先进工作者的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不含校领导及中干)的3%。先进集体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原则为:具有7个(含7个)以下三级机构的二级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分配1个名额,具有8个(含8个)以上三级机构的二级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分配2个名额;机关党委每7个三级机构(含未设三级机构的二级机构)分配1个名额(四舍五入取整);其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原则参照机关党委执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评选推荐后,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4,“主要先进事迹”的字数不超过1500字,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和《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5,要求附名单),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626日(周五)前交到人事处人事科,同时电子档发送至rsk@njupt.edu.cn,逾期作弃权处理。

附件: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doc

附件2:先进集体评选标准.doc

附件3: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4: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5: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