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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外回国人才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8-12-02 浏览次数: 12 | ||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按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对全省海外回国人才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苏人通〔2008〕202号)》精神,现对我校海外回国人才进行全面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回国后在我校就业的海外人才(含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住权的海外人才)。 二、登记条件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登记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填写《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登记表》(见附件二),各二级单位或职能部门办公室审核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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