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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有关事宜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 2026-10-16 浏览次数: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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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满六十周岁按照国家政策退休。 二、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按照国家政策自愿退休。年满五十五周岁未选择自愿退休的,根据上级规定,须继续工作至年满六十周岁,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三、依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根据上述文件通知精神,请截至2026年12月31日已年满五十四周岁的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处级女干部、女高职申请退休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10月27日16:00前交至人事科(行政北楼319室)。 注意:截至2026年12月31日已年满五十四周岁的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均需要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处级女干部、女高职申请退休审批表》。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5866932。
人事处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