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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浏览次数: 10 |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和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此外,将在获选人员资助期满前对其开展科研业绩评估考核,择优再予以奖励性资助。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PDF版),于2023年10月22日前将《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gb@njupt.edu.cn(文件名:2023年国家资助+姓名+学院)。 (二)学校遴选 学校将于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情况,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潜力、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系统分配名额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三)正式填报及单位审核 获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请在2023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期前未完成提交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学校于2023年11月2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沈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66372 办公地点:行政南楼325
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