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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3-06-05 浏览次数: 374 | ||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省共有2个推荐名额、2名候补人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至多可推荐1人。各二级单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等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三)推荐人选要有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事迹,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请各二级单位于6月7日下班前,将《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k@njupt.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5866262。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