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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3-04-21 浏览次数: 10 | ||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最多可推荐1人。推荐人选须为在岗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若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选拔程序推荐。 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1.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择优遴选,在推荐人选及其主要业绩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按推荐名额择优遴选,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候选人并公示。享受特贴人员由省政府报人社部批准。 四、相关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3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9室),逾期不再受理。 1.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格式见附件2)。 2.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8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以近5年为主);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单独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3)。第1、2项材料请同时将电子文档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4.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通知印发后,若有新的要求,学校将会进行补充通知。 联系人:李文涛、王莹,联系电话:85866262,85866932,电子邮箱:rsk@njupt.edu.cn。 人事处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