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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校内符合高层次优秀辅导员、长期担任辅导员条件人员直接考察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综合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2-11-02 浏览次数: 10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规范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20〕4号)、《南京邮电大学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方案》(党委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第二批校内符合高层次优秀辅导员、长期担任辅导员条件人员直接考察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综合考核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二)符合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直接考察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条件之一: 1.高层次优秀辅导员直接考察聘用条件 现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有3年及以上我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 (4)曾被评为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入围奖获得者。 2.长期担任辅导员直接考察聘用条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中共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 二、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专职辅导员直接考察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综合考核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部门推荐。二级单位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推荐;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综合考核。对于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根据《南京邮电大学专职辅导员直接考察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综合考核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按照《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规定,新配备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应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二)满足报名条件、知晓并自愿遵守专职辅导员服务期要求的人员于2022年11月10日17:00前将《南京邮电大学专职辅导员直接考察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综合考核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北楼319室),电子版以“姓名+校内辅导员进编考核报名表”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rsk@njup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对于报名表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凡在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人事科:85866262。
人事处 2022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