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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1-08-17 浏览次数: 793 |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参赛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23号)精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于11月下旬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为做好参加大赛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大赛以“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共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 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均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由学校组织并参加省人社厅遴选。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两个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参赛。 二、参赛安排 参赛人员或团队需在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自主报名。创新赛、创业赛及海外(境外)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揭榜领题赛项目榜单及相关表格详见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参赛应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各组别参赛条件及赛事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奖励政策 (一)国家政策: 四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若干。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二)江苏省配套政策 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2、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体,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 3、参赛人员或团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报名,同时将报名相关信息报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参赛人员或团队,其比赛结果学校将不予承认。 联 系 人:谢秋丽 联系电话:025-85866372
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