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人社部、教育部将在2019年教师节期间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鉴于前期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表彰类型和奖励办法

评选表彰分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两大类。

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被授予或追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名义联合表彰,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将以教育部名义进行表彰。

三、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校领导和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处级干部比例全省将总体控制在20%以内。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在其他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过奖项和荣誉的人员,可以参评。

此次评选推荐人员应为在职在岗、未办退休手续的人员。

四、推荐名额

1.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

分配给我省高等教育先进集体9个推荐名额。我校最多可推荐1个,成绩不突出的可不推荐。

2. 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根据高等教育教师规模,从我省分配到的名额中切块给高等教育先进个人名额20人左右。我校最多可推荐1个,推荐时要向一线教师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倾斜,成绩不突出的可不推荐。

表彰类型

荣誉称号名称

学校最多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人社部、教育部联合表彰600个)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

先进个人(2400名)

第一层次(人社部、教育部联合表彰800名)

全国模范教师(720名)

1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80名)

第二层次(教育部表彰1600名)

全国优秀教师(1440名)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160名)

五、推荐程序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具体推荐程序为:

(一)推荐公示。按照评选条件,由学校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省级审核评审。各高校将推荐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初审。省评选机构对通过初审的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报送至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

(三)全国领导小组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由我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全国领导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四)全国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该表彰五年一次,荣誉层次高,关注度大。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尽快启动、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要向援派干部和援派教师倾斜。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至多分别推荐1名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成绩不突出的可不推荐。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于76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sk@njupt.edu.cn,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推荐审批表一式六份)送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9室。过期均不予受理。

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分为两层次四类,每一层次都分为教师和工作者两类。学校最多推荐1名先进个人人选,均填写《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在汇总表上注明申报的类型是“教师”还是“工作者”。

联系人:徐卿;联系电话:85866262

 

附件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x

附件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4: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5: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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