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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 2018-12-25 浏览次数: 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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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教师的国际视野,促进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学校将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出国留学项目的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的我校在职教师。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7.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⑤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评审及录取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有计划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研修,研修方向应与其现从事工作一致或接近。各有关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 道德品行、 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 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月5日-1月10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人应于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生成申报表格。 各相关单位在审核推荐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汇总,务必在2019年1月11日12:00前将申请表、附件以及汇总表各一份交至师资科,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档发送至szk@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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