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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 2017-02-20 浏览次数: 13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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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者基本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 二、奖学金申报和推荐注意事项 3.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4.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中第13项“单位意见”中的第1至5条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在第5条“对申请人按期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打算”旁的空白处签字盖章),第13项“单位意见”中第6至7条由学校填写。申报人需由二级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说明拟推荐研修人员的外语水平、科研业绩以及出国研修对本单位科研的推进作用,推荐函字数应在500字左右。 请二级单位于4月10日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及二级单位推荐函的纸质版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03室)。申请表、附件材料(PDF格式)、二级单位推荐函和汇总表发至dingxx@njupt.edu.cn。 联系人:丁夏夏 联系电话:85866976 人事处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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