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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拔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 2014-12-17 浏览次数: 15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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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4〕41号),现就选拔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计划 (一)名额分配 我校原则上可推荐1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1个团队、1名校长(副校长或校级干部后备人选)。跟岗研修校长人选需先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向教育厅推荐。 (二)研修时间和经费 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时间为12个月,省财政资助14万元人民币/人,团队、跟岗研修校长境外研修时间为6个月,省财政资助10万元人民币/人。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人选的年龄、工作经历要求 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跟岗研修校长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推荐人选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4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4年度QS学科排名。 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尚未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也可先行申报。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境外研修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跟岗研修校长应由境外高校校领导发出邀请。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五)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不推荐。不满足《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的人员不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校长)》(见附件2、3、4)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 (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 (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 (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 附件材料中,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二级单位于2014年12月24日17: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以及汇总表一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北楼303室,电话:8586 6976)。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档发送至szk@njupt.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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