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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 2014-04-30 浏览次数: 5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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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苏教办人[2014]4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 请各单位按照苏人社发[2014]40号和苏人社发[2014]58号文件所列工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推荐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4]40号和苏人社发[2014]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技师申报名额为5名。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在上报学校时,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合计可以推荐8名(原则上同一工种推荐1名),其他二级单位仅推荐1名。 根据文件要求,各二级单位在本年度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向学校进行推荐,同一工种只能推荐1名。 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确定人选。 四、其他事项 1.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12日前报校人事处劳资科,同时需提供申报人员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2.高校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等所需经费自理。 3.评审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通知,颁发相关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相应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人事处 2014.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