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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办理签证所需单位证明如何开具 | ||
发布时间: 2016-06-22 浏览次数: 4428 | ||
问: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办理签证所需单位证明如何开具? 答: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专栏中下载《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旅游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请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教学单位须是院长或主任)在“二级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要自行准备好探亲、旅游签证所需中(英)文证明模板(内容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行填好)电子版,最后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地点:仙林行校区政北楼319室,联系电话:85866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