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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3-04-16 浏览次数: 367 | ||
关于做好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符合苏工考办(1997)1号文件规定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技术人员及编外合同制工人,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考核。 二、考核申报条件 技术工人考核申报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执行。 三、升级考核的程序、报名时间 1.符合升级条件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由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于4月22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仙林行政楼316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中,单位考核情况栏鉴定意见,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审核填写盖章。 2.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合格后,由省教育厅下发资格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取得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附件1: 《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