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人函 [2006] 29 号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
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0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选拔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推荐人选要在学校公示,以增强选拔推荐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上报人选质量。
二、省人事厅安排给我厅的推荐指标为18个,推荐范围为省属高校。经研究,本科院校每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高职高专院校如有符合条件的亦可申报。各高校推荐人选由我厅组织专家审核,择优报省人事厅评审。
三、请各高校于2006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送我厅人事处。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本单位选拔推荐工作报告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需加盖学校公章)。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的材料,包括单位综合鉴定;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此项材料需编有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4.推荐人选数据软盘1张。软盘内专家登记表要求严格按限定字数填写,代码准确,校对无误。
上述2至4项材料须按人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省人事厅有关文件、专家登记表以及代码可从江苏人事网站(www.jsppd.gov.cn)下载。
(联系人:田一聚,联系电话:025�D83335139)
二○○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