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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04-23 浏览次数: 23 | ||
关于做好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做好2007年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就我校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7年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规定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申报晋升或同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程序为: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对其资格及评审材料进行审查)、代表作送审、二级单位评审、学科组评议(面试答辩)、学校审核推荐、高评委评审。 申报我校具有评审权或有评议权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评审后,评审结果须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事厅审批。 三、评审纪律 严肃评审纪律,维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是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前提,各单位应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招呼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认真查处。 申报人员若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谎报、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者贿赂评审组织成员等错误,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所评审的任职资格及所聘职务,并且三年之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他人的,经查实后,责令改正并予以调整。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具体政策性问题 1、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关于时间界限 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至2006年12月31日。 已办理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3、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2006年年年底止,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申报人员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 4、关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问题 近三年来从海外引进的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在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5、关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基础理论的要求 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基础理论考试,一般不实行“先评后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可免试: (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因公出国且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4)申报工程技术、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已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或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研究生期间学习过“基础理论课程考试”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 6、关于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要求 (1)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正常申报副高职务者,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检索的,可作为评审材料,但仅限一篇且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 (2)教学、科研、科技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3)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与本人拟聘职务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4)省级刊物是指省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本学科权威刊物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被本学科同行专家公认的权威性刊物。 (5)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论文、论著应是本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实践中经过深入研究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意义,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水平确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关于面试答辩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对申报高级职务者,需进行面试答辩。 个人汇报内容: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等情况(10分钟以内)。 面试答辩的重点:学术水平、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教学科研思路或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思路等(20分钟以内)。 通过面试答辩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知识层面、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科建设思路、组织协调能力及发展潜力。 8、评审费缴纳事宜 申报晋升或同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费、代表作的专家鉴定费由个人负担。人事处按照收费标准代为收取。 五、评审时间安排 4月16日前,个人申报并将送审材料交所在单位,经审核后送师资科,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 4月16日-4月18日,个人申报并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 4月21日前,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送人事处师资科; 4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评审; 5月11日前,学科组评议(面试答辩); 5月20日前,学校组织审核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 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评审工作,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