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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8-04-25 浏览次数: 12 | ||
关于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目前尚未通过认定、但是普通话和岗前培训考试已经合格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于相应的测试: (1)取得讲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取得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请各二级单位于 人事处 2008.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