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进教师岗前(校内)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要求,现决定对新进教师进行岗前(校内)培训,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工作,并通知他们于八月二十七日上午8:30至三牌楼校区科学会堂一楼演讲厅报到。
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