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已启动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实行限额推荐。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本科院校1名。如无合适的推荐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要特别注重推荐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或全国领先的青年人才。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予以推荐被纳入我省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

三、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411以后出生。

三、推荐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在征求被推荐人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填写《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推荐表》,于324上报人事处。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选拔,确定学校推荐人员。

 

附件一: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附件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