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我省将开展第五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我校可推荐1名,请各单位立即组织申报,10日下午四点截止。
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届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2009〕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9〕25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我省同时开展第五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程序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教高厅函〔2009〕25号文件(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点击“高等教育司”中“质量工程”栏目下载))要求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2)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100名,分配至各省的推荐名额为176个。分配到我省的推荐名额为13个,其中高职高专3名。
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40名,其中高职高专12名。根据全省高校教师队伍状况,“985工程”高校可推荐候选人3名,“211工程”高校可推荐2名,其它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
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若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条件,可申报晋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每所“211工程”高校可推荐2名,其它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
三、评选办法
我厅将先组织评选第五届省级教学名师,然后在第五届省级教学名师和第一至四届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晋级国家级教学名师的人选中,择优遴选13名作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上报教育部。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兼得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
四、申报材料要求
已获得第一至四届省级教学名师奖并申报晋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报送材料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同时附上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其他申报教师需按照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准备推荐材料(若被推荐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人选,再按教育部的要求准备报送材料)。请各高校于4月15日前将教学名师奖推荐材料送我厅人事处(联系人:田一聚、朱少明,联系电话:025�D83335139、83335539)。
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励高校一线教师安心从事教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需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坚持条件标准,将最优秀的一线教师推荐出来,确保评选质量。各高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厅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院校)
5.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高职高专)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