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校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2009年, 全校教职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知难而上,团结奋进,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做出了各自的贡献,大力推动了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等各方面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进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包括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科研人员中,评选2009年度师德先进工作者;在机关工作人员中,评选2009年度管理服务先进工作者;后勤服务人员中,评选2009年度后勤服务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量化标准试行,具体标准见附件。参评先进工作者的教职工年终考核必须为“优”。

三、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评选先进的工作作为弘扬优秀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员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动力。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领导小组。

(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选要经过各单位充分酝酿,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推荐出来,比例为3%。师德先进工作者的量化可采取学生测评、同事互评与领导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候选人,若暂无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三)推荐单位要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必须真实具体),由本单位盖章后,于2010115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作弃权处理。

(四)全校评选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宣传部和工会协助。

 

附件:1. 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量化标准

3.  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一○年一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