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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1-01-16 浏览次数: 12 |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政〔2011〕4号 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各有关部门: 2011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省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增选名额及候选人年龄要求 2011年,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工程院现设9个学部,分别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 凡2005、2007、2009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合计连续3次的,2011年必须停止1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有关两院院士增选的具体通知、相关文件及增选提名系统录入软件等可分别在两院网站上查询和下载(中国科学院网址为http://www.casad.ac.cn,中国工程院网址为http://www.cae.cn)。 二、推荐渠道和程序 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省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省科技厅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并将经遴选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报省政府批准后上报两院。 三、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界的最高荣誉称号。各市及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院士工作的通知和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慎重组织推荐。要认真对照院士候选人条件酝酿有关人选,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各单位提名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拟提名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提名单位应成立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院士候选人各种文本材料填写、准备及提名软件系统数据录入等均要严格按两院通知的有关要求办理。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提名书》(附件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书》(附件1)和《附件材料》(附件5)均应分别用两院提供的增选录入系统软件录入和打印。各市科技局、省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两院文件有关报送材料的规定将院士候选人书面材料及录入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上报盘于 联系人: 张 华 王建华 电 话:025�D83222067 附件:1、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 2、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工发[2010]113号) 二○ 主题词:推荐 院士候选人 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