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优化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职务资格条件>6个系列资格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07]18号)和《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103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
二、工作流程
    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为:宣传布置、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对其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二级单位评审推荐、校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报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评审。
    (一)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
    1、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机关人员申报材料报送至机关党委进行审核。申报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3个一级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送审学科(专业)分别填写为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除此之外的申报人员的送审学科(专业)按“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填写(附件5)。

    2、各二级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根据《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职务资格条件>6个系列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07]18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1031号)文件精神和标准执行。
    3、各二级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名单、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表和拟组成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报人事处。申报人材料经学院评审推荐报送人事处后,其送审学科(专业)不得再行更改。
    (二)述职测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开述职,汇报自己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业绩。二级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好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和民意测评工作(见附件),负责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和“民意测验表”。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不足15人的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民意测评的结果应当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双肩挑人员按申报学科参加所属学院的公开述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和民意测评;机关申报人员的公开述职、民意测评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三)校学科组评议
    根据省教育厅授予我校的学科评审权、学科评议权及本年度个人申报学科类别等情况,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并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申报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3个一级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分别由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成学科组报学校批准,待学校批准学科组成员组成和评议时间后,组织评议和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除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3个一级学科以外其他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律由学校组织学科组进行评议和面试答辩。
    (四)校评委会评审推荐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有学科评审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定,并报教育厅审批;对学校有学科评议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报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学校无评审权和评议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报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
    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学校审核推荐组负责审核推荐,上报教育厅,由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相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评审条件
    凡申报高校教师(研究)、实验及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按《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职务资格条件>6个系列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07]18号)规定条件执行;凡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按《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1031号)规定条件执行。
    (二)关于时间界限
    2012年评审工作中,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20111231日。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受聘之日起计算至20111231日止,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推荐人员晋升职务排名表备注栏中注明。
    (三)关于申报岗位和资格
    120124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申报人员须根据申报时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教师(研究)、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申报本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图书、档案、卫生、财务、学报编辑等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申报或者考评本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的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3)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因工作需要,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一直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且教学科研工作量满足本通知中“(七) 关于考核要求”的人员,今年仍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但其岗位仍为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
    (四)关于破格申报及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对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的教师,若破格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规定的破格条件。资历破格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40岁以下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和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3年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和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及以上。45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及以上。
    2、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3、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发〔199970号)规定,对近3年(200911日后)我校从海外引进的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海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除此之外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越级申报或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填写《江苏省高校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并报教育厅学科评议组评议。
    (五)关于转岗评审
    1、高校以外其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至我校任教,须及时转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以下规定执行:具有高校教师以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申请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经考核确实符合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并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方可申报转评同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及以上。
    2、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除上述规定外,凡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职务,比照原有职务,属跨系列、跨岗位的,均须同级转评。
    3、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条件与新晋升人员的要求相同,转评后的职务任职时间自新认定后开始计算。同级转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与担任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合并计算。担任同级高校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但主要依据是其在高校教师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
    (六)关于学历(学位)要求
    1、申报高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40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3、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经历,其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4体育学科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要求同艺术学科。

 (七)关于考核要求
    1、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学历破格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须至少有2次为优秀
    2、申报教师系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教学考核须为良好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和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教学考核须为优秀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至少有1优秀),综合考核良好及以上,思想政治考核须为优秀
    4、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综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其中申报副研究员人员,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5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量和专业实践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管理研究成果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6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应扣除全脱产学习时间。
    (八)关于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要求
    1、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要求按校人发[2007]18号和校人发〔201031号文件执行。
    (九)关于基础理论课程考试要求
    1、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再分高、中级,且长期有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免考基础理论课程。
    2、已取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因转岗分别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参加相应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3、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可免考相应的基础理论课程
    (十)关于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要求
    1、关于论文、论著的要求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现职以来,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数不计入所申报学科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总篇数。
    (2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检索到(检索的论文清单需加盖科研部门公章)。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含出版的有相关书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3论著或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独著或主编的著作、教材、译著,可直接作为评审材料上报;副主编、编委、编写者、编撰者、编译者参编的著作、教材、译著等,须在相应章节中署名或在前言、后记中有个人承担具体编写任务的说明,方可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评审表中注明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合作完成的论著(教材)需注明本人角色及完成论著(教材)字数。 

2、关于刊物类别
    申报各个系列各个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提交的论文必须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即发表在本学科权威刊物、核心刊物、省级刊物上。本学科权威刊物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被本学科同行专家公认的权威性刊物;核心刊物一般指被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所列的刊物;省级刊物是指省以上有关部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CN刊号)。
    3、关于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要求
    教学、科研、技术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拟评审职务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承担并完成科研任务、取得科研成果情况栏目中本人角色请按负责人参与填写,并注明排名情况为a/ba为本人排名,b为从事该科研项目或所获表彰奖励的总人数)
    (十一)关于面试答辩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在学科组评议时需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材料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后作为评审材料上报。对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省学科组和高评委将视评审工作需要进行面试答辩。
    个人汇报内容: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等情况(5分钟以内)。
    面试答辩的重点:学术水平、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教学科研思路或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思路等(15分钟以内)。
    通过面试答辩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知识面、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科建设思路、组织协调能力及发展潜力。
    (十二)评审费缴纳事宜
    申报晋升或同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申报人负担,人事处按照收费标准代为收取。

四、评审工作纪律
    1、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当事人应当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相关层次的评审工作。
    2、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成员对评审工作负有保密责任。除按规定应该公布的内容外,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评议意见均应保密。
    3、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他人的,经查实后,责令改正并予以调整。情节严重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处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各单位应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退回,当年不再受理;如申报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论文抄袭剽窃,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评审工作,确保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附件一:职称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二:江苏省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教师、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用  A3纸打印一式八份)
附件三:江苏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用 16K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附件四:江苏省教师外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图书系列、工程系列、会计高级、审计高级等其它系列用表 16K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附件五: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附件六:推荐职务晋升排名表(二级单位报送)

附件七:民意测验表(二级单位评审推荐用)
附件八:教学质量考核表(二级单位评审推荐用)
附件九:2012年度申报高级职称情况表(个人填写、二级单位审核签字并盖章)

附件十:鉴别非法期刊指南
附件十一: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披露的非法期刊总目录
附件十二:江苏省高校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个人填写)

附件十三:评审条件(教师、研究、实验、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电子信息工程、图书、中小学教师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