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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2-05-28 浏览次数: 16 | ||
各二级单位: 2012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请根据《2012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附件1)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并于 本年度已申请《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中第13项“单位意见”中的第1至5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研究确定,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第5条“对申请人按期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打算”旁的空白处签字盖章),第13项“单位意见”中第6至8条由学校填写。 师资科地点:仙林行政南楼330 联系人:丁夏夏 电话:85866372 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