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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校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2-06-13 浏览次数: 22 | ||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2011年全校教职员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科研(包括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教辅(后勤)岗位上且2011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不含校领导及中干)。 二、评选条件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量化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领导小组。切实把评选先进的工作作为弘扬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高尚品德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动力。 (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选要经过各单位充分酝酿,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推荐出来,比例不超过3%,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单位要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必须真实具体),由本单位党委或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于 (四)全校评选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和校工会协助。 3.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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