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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2-12-07 浏览次数: 47 | ||
关于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对象 未入选过“333工程”培养对象,符合《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办〔2011〕8号)的在职在岗人员;第四期“333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已入选过的第一、二、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可重新申报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2.入选2012年我校“鼎新学者”必须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入选“鼎山学者”必须申报第二或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入选“鼎峰学者”必须申报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3.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应分别为 4.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3年至2015年。 5.近五年来的学术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2006年以来取得的。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报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向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网上申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选须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得在网上填写。 三、材料要求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至szk@njupt.edu.cn。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选还需进行网上申报,届时需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因时间紧迫,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电子扫描件,以备使用。 请各二级单位须在12月11日(周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飞 电话:85866262 师资科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20房间 人事处 附件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附件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
附件5:《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