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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先进工作者和2023-2024年度校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先进工作者和2023—2024年度校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2024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不含校领导及中干)中评选先进工作者。

(二)在经学校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二级教学单位的三级教学组织、实验中心或研究机构、学院(部)办公室、分团委,以及其他二级单位的三级机构或未设三级机构的二级机构中评选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附件1)。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附件2)。其中,参评先进集体要成立一年半以上,参评先进集体的成员中还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年度考核不合格;

2.教学事故;

3.行政处分。

三、评选比例及原则

(一)先进工作者: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不含校领导及中干)的3%。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二)先进集体:具有7个(含7个)以下三级机构的二级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配1个名额,具有8个及以上三级机构且教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的二级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配2个名额;机关党委、其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每7个三级机构(含未设三级机构的二级机构)分配1个名额(四舍五入取整)。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四、评选要求

(一)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组织推荐,最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产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评选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把评选先进的工作作为弘扬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高尚品德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动力。

(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选要经过充分酝酿,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和团结奋进的集体评选出来。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推荐后,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4主要先进事迹的字数不超过1500字,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和《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5,要求附名单),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5429日(周)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北楼319室),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rsk@njupt.edu.cn,逾期作弃权处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586637285866932

 

                                                  人事处

                                                  2025418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doc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doc

附件3: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2024年度).doc

附件4: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5: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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