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省人才办和教育厅发布通知,对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1.人才自评。针对对象:2016年入选的333人才。2016年入选的培养对象填写期中绩效评价表、统计表。
2.全面摸底。针对对象:所有入选的333人才。全面梳理分析省“333工程”实施20多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填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调查摸底培养对象所取得的成就,便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提档升级,更加精准地培育和服务培养对象。
三、相关要求
请如实撰写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2016年入选人员填写期中绩效评价表(附件1;一式一份,交纸质+电子版)、统计表(附件2;一人一表,交电子版);所有入选人员(包括2016年入选人员)填写《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一个单位一表,交电子版)
请于4月8日前报送至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szk@njupt.edu.cn;电话:85866976;联系人:郝立杰。
附件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xlsx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