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2-25浏览次数:3213

各党政群部门、直属单位、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0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全校教职工(校领导及中干除外)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校教职工(校领导及中干除外)。2018年度考核总人数以截至20181231日人事关系在本考核组的教职工(校领导及中干除外)为准。

二、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按照校长办公会议的有关精神,参加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的教学机构考核组教职工优秀指标数与其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教学机构考核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参加考核总人数14%;机关党委考核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参加考核总人数13%;其他考核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参加考核总人数12%。各考核组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应在本组的控制数内统筹使用,不得突破优秀比例。

(三)因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尚未发布,参加目标管理考核的各教学机构在上报优秀人数时可以按照14%的优秀比例上报,但须注明超过12%部分的人员姓名并对其进行排序。

(四)经学校批准参加扶贫、或赴省内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用二级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

(五)优秀等次应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教学机构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15%

三、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

(一)2018年度新进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学校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教职工,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三)全职引进(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填写《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陈述当年度进行的主要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述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填写《高层次人才年度述职登记表》(见附件2),陈述当年度主要工作和业绩完成情况,由其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签署意见,报人事处。述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我校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各教学机构、独立学院成立由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机构、独立学院的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其他二级单位以所属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成立考核组,由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

(二)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文件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集中或分组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布置教职工填写《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方案组织本考核组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及民主测评。

(五)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及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教职工的平时表现、民主测评结果、考勤情况等,对本考核组所有教职工提出年度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六)人事处将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七)人事处对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公示。

(八)教职工确认年度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

(九)学校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

五、年度考核有关要求

(一)请教职工认真填写《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5厘米。其它注意事项详见该附件第3页的填表说明),个人总结应简明扼要。

请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登记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一栏填写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一栏由人事处负责填写。“单位负责人意见”一栏填写校领导审批意见。上述意见填写完毕后,《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须返还给教职工本人,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由考核组集中交至人事处。请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操作,切勿在“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和“单位负责人意见”两栏未填写的情况下填写“本人意见”。

(四)请各考核组于2019111日前将本考核组《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层次人才年度述职登记表》、《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9室;其中《高层次人才年度述职登记表》及《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sk@njupt.edu.cn

(五)请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本考核组各阶段的工作,坚持程序、按期考核,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如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85866262

人事处

20181225

附件1: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高层次人才年度述职登记表(柔性引进专用).doc

附件3: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doc

处长信箱

微信公众号

办公地点: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


通信地址: 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保留所有权利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