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时间和条件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为3~12个月,不受理攻读学位的资助申请。
申请者基本申报条件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
二、奖学金申报和推荐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2.申报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学校推荐”的方式,推荐分重点推荐和同意推荐两类,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或新兴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以及急需培养的人才。
3.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4.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中第13项“单位意见”中的第1至5条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在第5条“对申请人按期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打算”旁的空白处签字盖章),第13项“单位意见”中第6至7条由学校填写。申报人需由二级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说明拟推荐研修人员的外语水平、科研业绩以及出国研修对本单位科研的推进作用,推荐函字数应在500字左右。请将申请表、附件材料(附件须有目录)的电子档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或JPQ格式的文件,文件以南京邮电大学—姓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应小于6M。
请二级单位于4月10日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及二级单位推荐函的纸质版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至人事处师资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03室),电子档的申请表、附件材料、二级单位推荐函和汇总表请打包(命名为“XXX 2016年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材料”,XXX为二级单位名称)发至szk@njupt.edu.cn。
联系人:丁夏夏
联系电话:85866976
人事处
2016年2月29日
2.201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doc
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