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准考证打印、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11

根据我校2024611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公告》及工作安排,现将准考证打印、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安排予以公告。

一、准考证打印

请于2024719007512:0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75日(周五)9:00至12:00。

(二)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北楼第三会议室联系电话:025-85866262

(三)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具体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经历证明材料2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按序排好备查,同时按序将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由学校存档备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复审通过的,审核人员将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经审核人员盖章确认的准考证作为面试的必须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一)时间:202476日(周六)9:00-14:00

(二)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

(三)面试需携带材料:

1.加盖审核通过章的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四、特别提醒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以及面试,一律从学校南门进出进入校园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车辆谢绝进入校园。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2024628


处长信箱

微信公众号

办公地点: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


通信地址: 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保留所有权利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