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校人发【2020】17号)的规定,现就2024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条件
1.研究方向所属学科必须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2.具有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我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年龄不超过63周岁,同时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费合计达40万元(不含配套),或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研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合计达80万元;作为项目实际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经费合计达30万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可延长至66周岁;院士可以在66周岁基础上适当放宽。
我校全职引进的第三层次及以上人员在首个考核期内可不受第3条限制。
二、工作程序
1、符合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条件并计划招收博士后的教师,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交至所申报的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电子表格发送至学院联系邮箱。
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为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邮箱:ici-yb@njupt.edu.cn;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为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邮箱:dgrc@njupt.edu.cn;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箱:iamsywang@njupt.edu.cn;数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物理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为理学院,邮箱:lxy@njupt.edu.cn;网络空间安全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为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邮箱:nihong@njupt.edu.cn;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为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邮箱:wny@njupt.edu.cn。
2、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3、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评审并报学校审批。
三、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4年01月11日17:00前将《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纸质版1份交所申报的流动站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01月16日17:00前交至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电子表格统一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发送至bgb@njupt.edu.cn。
联系人:沈娟
电话:025-85866372
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