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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2-18浏览次数:1371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

1.申请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中,2016—2019年已获得过项目资助的此次不再申报。

2.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重点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3.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4.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拨至我校名额为:第二层次1个、第三层次1个。

5.上报材料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1.结题验收内容

2018年确立的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2.结题验收程序

获得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

3.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2)逾期不能提交2018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的应说明理由,经学校、省教育厅鉴定后报省人才办,最多可延期1年。

3)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4.提交材料要求

2018年立项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所有材料请装入档案袋。

各学院于开学后的第二天(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地点:行政楼303室;邮箱:szk@njupt.edu.cn,联系人:郝立杰;电话:1377078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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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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