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组织学习《南京邮电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96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受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江苏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日前学校出台了《南京邮电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党委发〔201985号),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件学习,相关学习要求如下: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学习摆上重要日程,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支部学习等形式,及时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文件精神学习,并通过学院网站、QQ群等方式将相关文件发送至每位教职工,确保文件学习全覆盖、无死角,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引导所有教职工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要以学习为契机,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与问责制,引导广大教职工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规范履职履责行为,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单位(部门)接到师德失范行为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应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备案。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组织学习活动情况以新闻稿(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形式于2020430日(周五)1700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njupt.edu.cn.cn,联系人:黄洁,联系电话:85866743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16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党委发〔2019〕85号).pdf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pdf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pdf

《江苏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pdf



处长信箱

微信公众号

办公地点: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


通信地址: 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保留所有权利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