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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蓝工程”2016年度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1560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青蓝工程”2016年度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评议工作,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所有考核结果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审定。

2016年度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的培养对象(见附件1)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于 2019619日中午前将《考核表》(附相关证明材料)(1份)和《201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1份)(附件3)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szk@njupt.edu.cn。联系电话:85866976

                                                   人事处

附件1.xlsx附件2:2016年度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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