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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673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全国共推选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分配我省2个推荐名额。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推荐不多于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确保优中选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423日中午前,将《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k@njupt.edu.cn),过时不再组织申报。为确保及时收到提交的推荐表格,请发送电子邮件后与人事科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5866262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样表.doc

3. 教书育人楷模详细事迹样例.docx 

                                                 人事处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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