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133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四有”好教师为目标,大力选树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根据省教育厅、省教科工会《关于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5号)要求,现将我校推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推选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采用组织推选、个人自荐方式。

三、推选条件

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责任,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业绩普遍得到师生公认;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四、推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科工会通知要求,我校推荐教师不超过1人。

五、推选程序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切实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选工作。

学校将根据推选及个人自荐情况,组织评审,推选1名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人选上报。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组织推选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选1名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人选,填写《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组织推选/个人自荐)》(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推选表中所列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最高奖励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个)。

2.个人自荐

自荐者填写《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组织推选/个人自荐)》(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推选表中所列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最高奖励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个)(注:个人自荐的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人选,推选表中的简要事迹也需填写)。

无论是组织推选或个人自荐,请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推选的,纸质版须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自荐者须在纸质的简要事迹栏签名。请于2019419日中午前将纸质版《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组织推选/个人自荐)》(附件2)和《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自荐)汇总表》(附件3)报校工会(行政南楼336室),同时电子以“2019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单位”命名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njupt.edu.cn,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866364。逾期则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候选人经学校评审后再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

1.附件1: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pdf

2.附件2: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docx

3.附件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自荐)汇总表.xls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校工会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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