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报名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1216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报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及申报条件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963号(附件一)文件中规定的考评工种及申报条件组织本单位的技师报名、申报工作。

二、报名及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单位技师报名工作。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高级工证书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复印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专学校的学历要求本工种。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⑤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2018年);⑥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实习指导驾驶需提供B照以上驾驶证复印件,电工需提供电工上岗证等。)⑦如破格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报名人员并填报《2019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附件二),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报名材料于410日前报校人事处劳资科。各单位须对报名人各项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2、技师选拔考试时间:201961日(周六)上午9001100。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博远楼。技师选拔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于选拔考试结束两周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通过人员按照苏人社发〔201963号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档案袋封面内容:隶属(省直、高校)、主管部门、工作单位、申报工种、姓名、培训单位等基本信息。

档案袋内:审批表一式两份,不装订。其他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参照苏人社发〔201963号文件中的附件3

3、技师考评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技师资格通知,颁发相关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相应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附件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3号).doc 

附件二:2019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xls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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