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2号,见附件一)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度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对象及申报条件
凡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19年8月底前仍在职在岗人员符合苏人社发[2019]62号通知中相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二、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程序、报名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贴两寸彩色照片,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填写及盖章);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转岗申请,个人转岗申请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4.学历证书复印件;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6.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7.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以上材料及各证书原件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于4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
(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并颁发相关证书。取得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相应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附件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