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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下半年教育厅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154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参加对象为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培训由本人根据需要确定。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岗前培训实行网络课程培训,不再单独集中培训。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采用新版教材:《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网络培训网址链接和操作方式请随时关注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pzx.njnu.edu.cn/ 相关通知,账号和密码后期通知提供。

三、培训考试

报名培训考试的新教师,从报名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有效,可以参加培训,在培训有效期内完成网课培训,即可获得电子培训合格证,凭电子培训合格证打印考试准考证,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训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卷。总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各二级单位需组织相关教师报名,填写附件中的“岗前培训考试(教材订购)报名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将各类人员需要参加考试科目填入对应表格,于912日前将表格送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北楼303),相关表格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szk@njupt.edu.cn)。

(二)培训时间。从2018年起,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从新教师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可参加培训。

(三)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上半年:77-8日,下半年: 1213-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关于免修和免考

注意:符合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毕业证书应明确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标注教育字样应是2007年年底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除1999年高等学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免修需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纸质材料于912日前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

六、其他

1.费用。培训费、考试费由学校支付,教材费由个人承担,补考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2.考试纪律。参加岗培考试人员必须遵守考点考试纪律,对考试作弊者要通报到考生所在二级单位,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联系人:丁夏夏

联系电话:85866976

  

附件:

1.附件1 岗前培训考试(教材订购)报名表.xls

2.附件2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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