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202号),现开展第十批和第十一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2013年资助项目(第十批)、2014年资助项目(第十一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2012年(第九批)及以前的资助项目,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项目总结梳理、提交结项申请。第十批、第十一批“六大人才高峰”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4.其他与人才高峰建设有关的情况。
5.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协议书要求,主动申请结项,提供结项材料,并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凡未按规定办理结项验收手续的项目负责人,省主管部门将不再纳入“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滚动培养计划,并按照协议规定收回已资助的全部款项和颁发的证书。
三、结项程序
提交纸质内容: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1);2、项目结项报告;3、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以上3项材料均一式一份,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需统一装订。结项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本人填报《申请表》(附件1)时须规范填写资金使用情况,加盖财务和审计部门印章。
提交电子版本: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1);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5日将以上内容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送至szk@njupt.edu.cn
附件:附件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xls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