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全国共推选10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分配我省2个推荐名额。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推荐不多于1人。
三、有关要求
(一)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意见、坚定“四个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确保优中选优。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23日中午前,将《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k@njupt.edu.cn),过时不再组织申报。候选人经省教育厅初选后再根据要求提供详细材料。
为确保及时收到提交的推荐表格,请发送电子邮件后与人事科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5866743。
附件:1.(苏教办人函2018 5号)关于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通知.pdf
人事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