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报名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1116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报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及申报条件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898号(附件1文件中规定的考评工种及申报条件组织本单位的技师报名、申报工作。

报名及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单位技师报名工作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高级工证书复印件,如证书遗失,可提供审批表);④学历证书复印件;⑤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后参加的继续教育);(2019年开始,各等级申报都必须提供2018年以来,每年一次继续教育)⑥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实习指导驾驶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报考电工技师需提供电工上岗证等。⑦如破格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428前报校人事处劳资科。各二级单位须对报名人各项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2、技师选拔考试时间:2018526日(周六)上午9001100技师选拔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于选拔考试结束两周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通过人员按照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档案袋封面内容:隶属(省直、高校)、主管部门、工作单位、申报工种、姓名、培训单位等基本信息。

档案袋内:审批表一式两份,不装订。申报材料按以下次序装订:目录、技师量化考评表(相关证明材料)、五年年度考核表、身份证及照片(照片粘在上面)、高级工证书、继续教育、学历、专业论文、工作总结、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特殊工种要求)、各种奖励成果证书、编写的教材讲义以及发表的文章等。

3技师考评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技师资格通知,颁发相关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相应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附件1:苏人社发〔2018〕9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doc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年四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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