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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1-22浏览次数:975

各二级单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8.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申报程序

1.查看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

2.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于210日—32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1)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

2) 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4) 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上交材料要求及递交时间

1、材料要求:将《申报表》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本(A4幅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汇总表(附件2,在站人员需合作导师签字,我校在职人员需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交至博管办,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ieql@njupt.edu.cn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321700

3、材料递交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8

联系电话:85866372

联系人:谢秋丽


    附件1: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 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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