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教师的国际视野,促进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学校将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出国留学项目的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的我校在职教师。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7.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⑤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评审及录取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有计划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研修,研修方向应与其现从事工作一致或接近。
未取得境外高校、研究院所邀请函的教师应抓紧时间联系,取得邀请函。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学校批准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月5日-1月8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人应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生成申报表格。
各相关单位在审核推荐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汇总,务必在2018年1月9日12:00前将申请表、附件以及汇总表各一份交至师资科,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szk@njupt.edu.cn。
人事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