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申请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填写出站申请;
2.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对照《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条例》和申请人进站时与合作导师签订的《科研工作协议》,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出站条件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二、出站考核
1.符合出站条件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由合作导师组织出站考核,考核小组由5—7位专家(至少1位为外校专家)组成,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长签字确认;
2.考核不合格者,办理延期出站或退站手续。
三、考核合格者,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要求在线打印,并上传提交,2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2份,导师签字);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2份);
4.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提交接收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过程性材料(1份,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博士后,不需准备此材料)。
5.《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份);
6.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需在线填写并提交纸质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2份);
7.在站期间获得江苏省科研资助者,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2份);
8.《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2份);
四、办理出站
1.持上述所需纸质材料到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
2.提供材料符合要求的,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3. 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