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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928

各二级单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27)相关规定,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资助人数在5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须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同意,本校在职教师须二级单位和校人事处同意。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1、查询岗位需求(见附件12),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下载并用英文填写 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中德博士后申报表》,见附件3)

准备主要证明材料(须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将《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2本、光盘1张,已进站的我校在职人员需要提交合作导师和二级单位同意申报的申请书,拟进站的我校在职人员需提交《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在职进博士后流动站审批表》1份,《推荐表》(附件4)1份。

2、报送时间:截止日期2017512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8

联系电话: 85866372

联系人:谢秋丽

附件1  2017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  2017中德交流49岗位.rar

附件3  The Application Form of“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doc

附件4  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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