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6号,见附件1)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1号,见附件2)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度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及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对象及申报条件
凡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苏人社发[2017]46号通知中相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二、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程序、报名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填写及盖章);2.两寸彩照一张(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及姓名);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转岗申请,个人转岗申请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5.学历证书复印件;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7.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8.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以上材料及各证书原件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于4月17日前将以上1-8项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仙林行政楼316室)。
(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取得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三、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
根据苏人社发[2017]81号通知精神,工勤人员每年均需参加继续教育,要将继续教育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参加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工勤人员报名继续教育需提供以下材料: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2、两寸彩照一张(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及姓名)。以上材料请于4月17日前交至人事处劳资科(仙林行政楼316室)。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